【本報訊】二十七名警務人員今年上半年被鑑別為無力償債,其中一人因為賭博而負債、兩人是因為揮霍,餘下人士則是因家人和親友問題,或重要人生大事而欠債,但就無人的負債原因是因為投資及生意失利。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又指,警務人員無力償債人數較去年下半年的二十九人減約百分之七,若與去年上半年的三十六人比較,更減少兩成半。
分析二十七名無力償債者的情況,一人是在今年才被鑑別為無力償還債務,大部分人則是在近年才開始負債。但有一人早於二○○五年下半年起已開始負債,即至今達十三年半之久。至於欠稅情況,上半年向警務人員發出的追討稅款通知書有十八份,涉及總額為二十一萬三千多元;去年上半年則有廿七份,款項則為二十一萬七千多元,兩者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三成三及約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