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警開槍合理合法

示威者前日在全港遍地開火,警方單日拘捕二百六十九人,施放約一千四百枚催淚彈,及逾一千三百發各類彈藥,又在四區發射六槍實彈,不論拘捕人數及使用彈藥數目均創單日新高。其中警員在荃灣以實彈槍擊中一名示威者,再有片段流出,顯示十多名示威者持各式武器追打一名警員,開槍警員見狀走出大廈與中槍示威者短兵相接。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昨強調,警員當時「生命懸於一線」,唯一選擇只有開槍,其決定合理及合法。

最新片段長約分半鐘,十多名穿黑衣示威者從大河道馬路追至一幢大廈附近,他們手持錘仔、鐵通及拾起的磚頭,追打一名持長盾警員。其中一名示威者持浮板追前,警員跌在地上後被圍毆。有警員走出大廈增援,傳出槍聲。慢鏡頭顯示警員舉槍時,示威者以鐵通打向他的右手,警員右手開槍,當時他左手另拿長槍。開槍後,有示威者走過去拾起鐵通,被另一名警員按下,另有人投擲汽油彈。開槍警員與另一名同袍擎槍,之後收起手槍。

鄧炳強昨在記者會上澄清五大誤解,包括為何近距離開槍、不向天開槍、不使用其他武力、不射擊手腳等,解釋指當時有警員看到同袍生命受到威脅,從大廈衝出拯救,如不開槍,警員生命會面對重大威脅,後果不堪設想。鄧強調警員近距離受襲並非本人可選擇,又指中槍受傷的學生涉嫌襲警及非法集結被捕,而開槍警員的決定合法及合程序,沒有理由要將他停職。

示威者追打 持錘仔士巴拿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補充,事發時大河道有警員被追打,倒地後遭十多人圍打,他們使用錘仔、士巴拿及鐵通等,另一名警員於是舉槍戒備,並圖拯救受襲者,惟當自己的安全都受威脅就開了一槍。他指當時有大多數人襲擊,大部分行為致命。

共拘269人 發1400催淚彈

警方指當日共拘捕二百六十九人,包括一百七十八男、九十一女,介乎十二至七十一歲,罪名包括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九十三人是學生,主要涉非法集結。同日警方共發射六發實彈、約一千四百枚催淚彈、九百發橡膠子彈、一百九十發布袋彈及二百三十發海綿彈。

30警受傷 有人脊椎移位

行動中共三十名警員受傷,仍有五人留醫,其中一人被打至脊椎移位留院,有人因腐蝕性液體而有三級燒傷。鄧炳強形容拘捕人數反映暴力升級,示威者丟磚又使用逾百個汽油彈,有人更針對警員,「想攞我哋警員嘅命」;他對此等行為感痛心及心情沉重,「唔知香港幾時變成咁」,並形容屬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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