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涉兩盜竊罪 保釋期間犯本案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另涉兩宗盜竊罪,並在警方保釋期間犯下本案,故反對其保釋外出。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四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三十一歲被告張明通被控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九月二十一日作為侵入者,進入石澳大澳道十二號的建築物,企圖在該處盜竊。控方庭上透露,現場閉路電視拍到被告事發時從大閘進入大宅範圍,案情嚴重,針對被告的證據亦十分強。辯方則為被告申請以八百元保釋,稱保釋期間可睡在灣仔一公園,並承諾不離開香港,但其保釋申請被拒。
案件編號:ESCC 218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