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六「光復屯門」遊行期間多名市民被捕,其中四男一女昨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當中有青年涉焚燒和踐踏五星旗,另有十五歲男生被指管有懷疑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和改裝雨傘等,更有人涉管有已開鋒的軍刀。該五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分別押後到十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期間十五歲男生和涉管有軍刀的男子要還押,其餘三人獲准保釋。
五名被告為保險從業員吳啟南(卅九歲)、十五歲男生、男保安劉嘉駿(廿五歲)、男侍應鄧智樂(廿一歲)和公開大學女生張佩霖(廿二歲),昨分五案提訊。
鄧被控侮辱國旗罪,指他本月廿一日,在屯門大會堂外與不知名人士焚燒、踐踏和撕毀國旗。餘人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吳在屯門井財街管有一支伸縮警棍和一支雷射筆;十五歲男生在屯門站交通交匯處管有改裝雨傘、行山杖、一支混合腐蝕性液體綠茶、噴漆和雷射筆等;劉在元朗鳳琴街管有開山刀、短劍、軍刀和斧頭;張在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外管有一支白色膠管。
控方昨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繼續調查,包括檢驗該綠茶混合物是否腐液,期間反對男生和劉保釋。辯方申請保釋指,男生被捕時遊行仍未開始,沒有證據顯示他會將涉案物品用於犯罪;劉則可提供現金及人事共二萬元保釋。裁判官駁回兩人申請,並批准其餘被告保釋。
在同一日,理工大學男生吳俊偉(廿二歲)在旺角被截查時,涉管有鐵錘、玻璃樽和打火機燃料等,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與被指在附近襲警的男廚師陳耀鈞(五十四歲)同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均毋須答辯,男生還押看管,廚師則獲保釋。辯方投訴,警員將吳俊偉帶往警署後,用警棍打他左眼,又暴力對待其雙腳,令他行動受影響。
案件編號:TMCC 1894-1897,700019,WKCC 3721,37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