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看一些香港大學本地生的表現,實在令人不安,他們把童黨欺凌同輩的做法施諸大學的老師校長,粗言穢語,動手動腳,阻礙通道。而最近,可能是他們參加暴亂多了,習慣了破壞,例如在浸會大學,忘了蒙面,還是把校長辦公室的門鎖打破、玻璃打爛,說是表達他們的憤怒。
可是,他們的憤怒沒有道理,而校長不一定必然是學生要見便要應酬,校方支援被拘捕的學生也有一定的做法,不必校長親赴警署擔保,擔保者更應是學生的家人。無論怎樣的理由,都不應該破壞公物。市井流氓或許會這樣暴戾粗莽,不過無賴也開始包裝,但部分大學生竟然相反地以低俗粗暴作為行為準則,這樣的學生,在大學裏接受的是甚麼教育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本地大學生的粗暴行為,有一定的制度和結構根源。
一是家庭及學校多是寵溺放任,艱苦求學、勤奮努力的學生幾乎已看不到,禮貌和行為規範更缺,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雙失」,學生的性格發展大有問題。
二是入大學本應讓他們在更大的群體、大學的學術環境裏有所鍛煉、有所學習,可惜香港的大學已變成易入更易出,大學倣效企業化經營,學生是顧客,主要是要討好,教授老師是勞工,卻要嚴加監管,用人的標準是物有所值,便簡單化地用數量指標(論文數目)來衡工量值。教學的評估過於質量性,便淪為次要或可有可無的指標,於是發表數量極多的論文,便成為大學教師的生涯目標、大學的科研目標,教學生便可有可無,而且管理層用低劣的企業管理手段,讓學生去評估教授老師的表現,並以此作為教師升職續聘的考核根據。
在這樣的環境與制度裏,勤奮、懂得自愛的學生還可以自立求學,但是被中學和家庭寵溺過度的學生,一旦脫離了入學考試的約制,哪會主動地學習?教授老師為求學生評分高,便隨便給出高分,學生也懂得利用制度,一方面不讀書,肆意玩耍;另一方面卻迫使老師考試放貼士給高分,他們在大學裏逍遙自在,消耗公帑和自己的青春也算了,可惜血氣方剛卻不學無術,便容易上了政治邪教的當。「佔中」之前只是示威抗議,和平守規矩;「佔中」之後卻愈趨暴戾非法,他們的公義被引導為以破壞制度、傷人害命為目的,近日的掟汽油彈也走上恐怖主義的傾向。
這樣的大學生,對他們自己、對香港社會有甚麼價值呢?而更大的問題是,在大學的本地生裏面,他們是佔少數還是佔多數?大學教育是否早已淪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