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殯儀從業員被指自其女兒十六歲開始的三年間不斷性侵犯她的案件昨於高院續審,事主X在庭上接受辯方盤問。X承認與家人關係欠佳,並曾覺得屋企像酒店,沒有家的感覺,亦覺得父母愛錫胞姊及胞弟多於自己,但她強調並無因此懷恨在心、妒忌埋怨或不滿,更稱「唔會因為懷恨妒忌而要屈佢(被告)」。
現年四十六歲的被告,被控於一五年六月在沙田家中非禮及強姦現年廿歲的女兒X,並於同年七月非禮及企圖強姦X。被告另被控於一五年九月至一八年九月期間三度非禮X。
辯方指稱,被告於一五年四月曾指摘X在網上講「鹹濕嘢」及質問她,她當時答說:「我啲嘢唔使你理。」X昨聲稱不太記得此事,但表示她曾向被告說:「咁耐以來,你幾時關心過我?」X更激動地在庭上說:「我覺得一個父親要關心個女,唔代表可以hack入佢手機侵犯佢私隱。」
X又指,母親對她也有誤解,因為她「細個好曳,佢唔鍾意我」。她承認自己曾向母親說謊話及欠交功課,讀小學時也曾偷母親錢,導致母親不喜歡她。辯方指稱,X提及的強姦及企圖強姦等事件全是她虛構出來,X否認辯方的說法。
案件編號:HCCC 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