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車司機被發現在行人路非法棄置廢物,環境保護署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成功追查到涉案人。該名司機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判罰款三千五百元。
環境保護署表示,今年三月接獲熱心市民舉報,指大埔大華街行人路上有人非法棄置廢物,舉報並提供了事發時拍下的照片以助調查。署方根據拍下的車牌號碼及舉報資料,成功追查到涉案貨車司機。被棄置的廢物主要是廢木板,不但阻礙通道,亦影響環境衞生。署方經搜證後,根據法例檢控該名司機。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從事裝修、建築工程和運輸業的從業員,必須依法妥善將工商廢料及建築廢物運送至政府的廢物處置設施。在公眾地方及馬路邊棄置廢物是違法行為。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廿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若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又呼籲市民如目睹有人非法棄置廢物,可拍下錄像片段或照片,並致電熱線2838 3111舉報,打擊非法棄置廢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