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示威人士於八月十三日在機場集結期間,發生激烈衝突,一名警員聲稱被多人襲擊而要拔出佩槍制止。警方日前控告一名被指涉案的港鐵技工暴動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被告當日與其他在場人士一同襲擊拔槍警,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用電筒打拔槍警的背部,而拔槍警其後發現自己陰囊紅腫和手腳有擦傷。該名被告要還押至十月廿八日再訊。
涉案廿三歲的被告葉文亮,報稱港鐵技工。葉被控於八月十三日在機場,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和非法惡意對黃耀華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而黃就是當日在機場拔槍的警員。葉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昨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另外,十九歲學生陳以晉被控於九月十五日晚,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伸縮棍兩項罪名,他昨也在東區法院提堂。陳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要守宵禁令和不得進入指定的相關路段,陳的案件押後至十月廿九日再訊。昨日有大批市民到法院內外聲援陳,他們排成兩行人鏈,當陳離開法院時撐傘為其遮擋,並呼喊加油及拍掌支持。
至於七月十四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的警民衝突中,十六歲學生李文謙被控意圖傷人及非法集結,昨在東區法院提訊。李獲准以五千元保釋,期間要守宵禁令和禁足新城市廣場一百米範圍,李的案件押後至十月廿八日再訊。另外,廿七歲裝修工人辛惠霖和三十歲設計師王潤琦被控於八月五日在沙田破壞交通燈,他們的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提訊,他們投訴在錄取警誡供詞前,曾遭警方不當對待,法庭將投訴紀錄在案,兩人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十三日再提訊。
除刑事案外,香港電台外判司機莊文龍昨入稟區院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他指稱,六月十二日金鐘發生衝突事件期間,他在中信大廈對面被警方發射的催淚彈擊中頭部,一度失去知覺需要送院,他因此要求警方就其人身傷害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ESCC 2144,2145,2146,STCC 3091, DCPI 30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