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首宗 菲傭越洋視像申索 前僱主反控5宗罪

菲律賓女傭返回家鄉後,聲稱被前女僱主無理解僱,向其追討八萬五千多元賠償,更獲勞資審裁處批准以視像會議形式越洋作供,成首宗外傭獲批准視像作供的申索案件。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始進行聆訊,女僱主及其女兒兩人先出庭作供,她們對外傭提出五大指控,如在洗髮精中「加料」,令她們洗頭後頭皮又痛又痕,以及指插女兒的陰部等。案件今日續審,外傭將在菲律賓以視像會議形式作供。

申索人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於一六年六月十日至九月廿二日期間,以月薪四千二百一十元,受僱為吳姓女被告人的家傭。申索人於九月廿二日被即時解僱,她向吳追討賠償,除了代通知金、有薪假期、回鄉機票外,還有一項名「損害」的申索項目,金額共計八萬多元。

另指洗衫馬虎 假裝不會煮飯

被告人認為即時解僱外傭是合理之舉,並列舉五項指控:她懷疑申索人在洗髮精中添加不知名物質,令她使用後頭皮發痛;申索人幫她的當時十歲的女兒洗澡時,曾用手指插入女兒的陰部,使女兒流血受傷;申索人洗衣服馬虎,沒有把洗衣粉的泡沫清洗乾淨,便把衣服掛起;申索人經常躲在廚房裏,不和她的女兒玩;假裝不會煮飯,令被告人需自行煮飯。

被告人聲稱,申索人首次被發現在洗髮精中「加料」時,曾跪地求被告人原諒,但申索人之後故態復萌。被告人聲稱於一六年九月初,已得悉申索人替她女兒洗澡時,曾以手指插入女兒的陰部,使女兒受傷流血,經醫生診斷後發現有發炎,但至同年九月廿二日,被告人才因洗髮精問題報警。

未解僱因女兒需要有人照顧

由於案情涉及性侵的指控,引起審裁官關注。審裁官質問被告人為何「指插」的案情較嚴重,但仍讓申索人留在她家中數十天之久。被告人回答因她需上班,若把申索人解僱了,便沒人照顧她的女兒。

另被告人的女兒在屏風後作供,她聲稱差不多每次用洗髮精洗頭後都感頭皮痕癢,更表示申索人曾用手指插她的陰部。

本案是首宗外傭獲批准視像作供的勞資審裁處申索案件,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秘書Shiella Grace Estrada獲准擔任被告人的代表,協助審訊。

菲律賓的視像會議將在當地律師樓進行,並由一名獨立人士負責監督申索人。

案件編號:LBTC 346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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