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與同事慶祝二十四歲生日,之後再到酒吧盡興,喝醉至意識模糊後被同事送上小巴,其後被坐在她身旁的男乘客揹起,把她帶到旺角一個單位內強姦她,之後再有人送上的士離開。由於她事後記得大廈入口的模樣,警方根據大廈的閉路電視的錄影鎖定一名涉案的日本籍男子,他聲稱女事主是自願,並否認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被告貝瀨裕紀(三十四歲),於本港一貿易公司任助理經理。他被控於去年八月五日,於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一單位內,強姦女子X。控方開案陳詞指,八月五日是X的生日,她在生日前夕晚上下班後,與同事在餐廳開派對慶祝,當時她已經喝下三杯紅酒及一杯威士忌。到當晚凌晨,她再與一男一女同事到酒吧繼續飲酒,她再喝了一杯雞尾酒及其他烈酒,終於醉倒。
X對之後的記憶斷斷續續,她記得同事帶她去乘搭小巴,又記得上小巴後同事與坐在她身邊的男乘客談話。她在旺角朗豪坊附近下車後,該名男乘客揹起她進入一個單位。她累極睡倒,迷糊期間,她看見該名男乘客脫光衣服及用毛巾抹身,男乘客之後壓在她身上,除掉她的短褲和底褲,打開她的雙腿,她感到有硬物插進她的陰道內,但她因為太醉無力將男乘客推開,更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用安全套或射精。
X記得之後有人幫她穿好衣服,給她喝水,再送她上的士。她返家後,見到她的內褲上有精液,她換了褲子後,告訴男友遭陌生人強姦,之後又再沉睡。她睡醒後,因擔心被傳染性病及懷孕到醫院求醫,護士鼓勵她報警。
由於X記得大廈入口的模樣,警方結果循大廈閉路電視錄影,查到X被帶進大廈的情況,並且確認被告的身份。被告返家時被捕,警誡下被告表示在得到X的同意後才跟她性交。
控方昨向陪審團出示X在事發之後與女同事的短訊通話。短訊紀錄顯示,X當時不知道那個男人是韓國人還是中國人,X指自己被強姦,而同事則向她道歉,說應該送她返家,X反過來安慰同事,但要求保守秘密。X下周一(十六日)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