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國兩制」不是目的,是手段,為的是以和平方式實現中國統一、推動中華民族復興。手段是為目的服務,當手段不能很好的為目的服務,或因手段本身受到破壞而威脅損害了目的時,那麼手段就應當被調整、被修正。香港回歸二十二年,實施「一國兩制」,有沒有很好的為祖國統一、中華民族復興服務呢?從憲政地位的轉變而言,可說實現了這一目的。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隨着時間推移,隨着香港內外敵對勢力的猖狂進攻,「一國兩制」走樣變形,造成破壞,並開始影響國家統一、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更嚴重的是,在香港這「一制」範圍內,根據它的制度安排、管治方法並不能解決「一國兩制」受到影響、威脅和損害的問題,它沒有這個能力甚至意願解決這個問題。今次反修例風波和暴亂掀起的「顏色革命」,香江府衙束手無策,而香港社會明明暗暗撐「暴潮」更非常清楚和尖銳的說明了這點。
毫無疑問,「一國兩制」有結構性的矛盾,這就是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的矛盾。這些矛盾,鬥爭是主要的,無條件的;和平相處是次要的,有條件的。無論一國的制度是社會主義、地方的制度是資本主義,還是一國的制度是資本主義、地方的制度是社會主義,鬥爭都是不可避免的,是絕對的,和平相處都是相對的,暫時的。也不管這樣的「一國兩制」在憲法上或《基本法》上寫得多麼周詳,多麼嚴謹,多麼根據「社會各方磋商取得意見平衡」,也消弭不了其內在的結構性矛盾,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要看誰戰勝誰。
對此,鬥爭的雙方都心知肚明。只不過北京因為當年特別有求於香港的資本主義對國家的經濟貢獻,就採取了特別容忍、包容的態度,很想長期「和平共處」。然而,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的政治勢力卻從來不想和一國的社會主義「和平相處」,二十多年來發生的種種爭拗、風波、暴亂、顏色革命、奪權鬥爭皆由他們悉力發起,主動進攻,他們在香港擺開戰場總佔上風,因為有內部制度支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