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燒五星旗案 男子控4罪還押

【本報訊】大批示威者上周日堵塞機場交通,多名蒙面黑衣人爬高拆除原掛於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有人更於附近的行人路燒毀五星旗。警方在行動中拘捕一名廿二歲男技術員,控告他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及縱火共四罪,他昨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五日轉介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押懲教看管。據記者所見,東涌游泳池昨日未有升旗。

控罪指,被告黃卓禮(圖)於今年九月一日在東涌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樂文化事務署的旗杆金屬蓋、旗杆繩及閉路電視鏡頭;黃另被控於同日在東涌游泳池內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串謀公開及故意以焚燒的方式侮辱國旗;他另被控於同日在東涌游泳池對面,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橫額和雜物;他另被控於在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水馬。

警憑八達通查被告行蹤

控方指警方將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替所檢獲被告的手機、電腦及武器(即伸縮警棍及思疑氣槍)進行科學鑑證,翻查現場的天眼錄影及從公眾渠道取得的影片,憑被告的八達通卡追查他的行蹤,警方稍後亦會安排證人進行認人手續。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提出以三千元現金保釋,並承諾被告可遵守其他保釋條件,惟保釋申請遭裁判官拒絕,辯方要求下周五覆核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KCCC 229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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