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收地補償「被」決定 馬窩恐變菜園村2.0

政府早前推出多幅土地發展房屋計劃,其中面積達二十四萬四千平方呎的大埔馬窩路地皮已進入收地階段,馬窩村居民更將於本月中完成搬遷。然而,不少居民仍未獲妥善安置,有居民聲稱「被決定」賠償選項,亦有居民不滿部門誤導,擔心無法申領賠償。有區議員表示,至今接獲逾十戶居民求助,炮轟部門以不透明的手段收地,加上部門間互相卸責,擔心成「菜園村翻版」。圖:關萬亨/文:劉燁霆

「如果佢哋(政府)係一步步嚟,我會配合,但如果偷呃拐騙,我完全唔配合!」袁太自小在馬窩村長大,現與丈夫及就讀小學的女兒居於寮屋,她指,一七年政府公布上址發展房屋用地,其後地政總署派員與居民聯絡,但仍未獲妥善安排。

今年一月,該署派員向居民分發意向書,當中提出四個方案,包括免經濟狀況審查,接受遷往房協或房委會的安置屋邨單位;通過經濟審查,接受安置及租住房委會的資助公屋單位,或申領居屋或房協資助出售的單位;以及可申領特惠津貼。袁太稱當時並沒有作選擇,惟日前卻突然接獲房協職員通知,她已選擇遷往安置屋邨單位。她大感錯愕,及後向地政總署質問,對方指她已簽署授權該署代為選擇賠償方案,又指早前派發的意向書僅供參考,並無實質效力。

簽署文件不准拍照記錄

袁太憤道,只簽過一份核實有該署職員上門量度單位面積的文件,但當時不允許她拍照記錄,亦無提供文件副本。此外,她憶述該署四月派人與居民接洽時表示能獲原區安置,並指附近有「大把單位」可供選擇,但當房協聯絡她時,可供選擇的單位清單中並無大埔區單位,部門間互相卸責令不少居民難以接受。

至於賠償方案中的金錢賠償,居民直至八月中才得悉相關金額,而該署並無解釋金額是如何釐訂。另一受影響居民何太表示,早前已向該署職員表示考慮金錢賠償方案,並曾詢問若是因收地迫遷而置業,會否因持有物業而無法申領賠償,對方曾回覆不影響賠償。何太與家人於六月購入物業後,再向該署跟進賠償事宜,對方卻指由於她已置業,故不獲賠償,只可領取約兩萬元搬遷費,令她十分氣結。

無作清晰解說 反口覆舌

何太又指該署職員於年初向其母親派發收地文件時,並無作清晰解說,批評該署職員沒有詳細解釋,「反口覆舌」,安排混亂,「派完資料又唔解釋清楚,啲指引又唔清晰,唔好話老人家,我讀過書嘅都睇唔明啦。」

「就嚟要搬走,但到今時今日都未做好安置,你(地政總署)真係想居民瞓街咩?」大埔區議員羅曉楓表示,是次收地令不少居民大失所望,至今接獲逾十戶求助。他指居民大多願意配合收地,卻因部門不透明處理手法令人氣憤,加上不同部門互相卸責,損害市民對政府的信任,擔心有居民未能找到居所。

羅又指,現時上址居民對收地群情洶湧,不排除有進一步抗議行動。

地署逐一反駁相關指控

地政總署一一否認指控,發言人表示,該署清拆組於今年四月陸續為上址受影響寮屋居民進行資格審核,並詳細解釋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及再次派發「一般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簡介」的小冊子,該小冊子已清楚註明寮屋居民獲得特惠補償及安置的資格,須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及相關規定,職員沒有、亦絕對不會向居民表示擁有住宅物業可符合特惠補償及安置資格。

發言人又指,清拆組職員曾要求住戶填寫一份「住戶選擇意向書」,惟該意向書只供政府部門作參考,並非特惠補償及安置選項的確認書。至於居民指職員代選擇賠償方案,亦與事實不符。發言人強調,職員與居民接觸時,不論是居民大會或與個別住戶進行資格審核,若居民在會面前先提出作錄音或錄影等要求,讓雙方在事前作出準備,職員並不會拒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