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港消委會訂互通投訴機制

【本報訊】過去三年香港及新加坡發生共百宗雙方旅客的消費糾紛,為排解該類投訴,香港消委會昨日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日後香港居民若在新加坡當地門市及網上購物遇到糾紛,可向香港消委會投訴,再轉交新加坡消費者協會跟進,新加坡訪港旅客回國後的投訴亦有同樣機制處理。

近年,新加坡和香港兩地的跨境旅遊和消費需求不斷增長。根據新加坡旅遊局數據,去年共有逾四十七萬位香港旅客造訪新加坡,按年增加百分之一點五八。香港旅遊發展局數據亦顯示,去年有逾六十一萬人次新加坡旅客訪港,較前年上升百分之二點七。

網購糾紛亦適用

香港消委會一六至一八年共接獲七十三宗新加坡旅客的投訴,當中兩成六涉及銷售手法,兩成一涉及服務質素;而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於過去三年亦收到廿七宗來自香港旅客的投訴。礙於緊密的行程安排,以往部分旅客未必能即時在當地消保機構投訴,回到居住地後又可能因跨境問題難以跟進,最終只能放棄追究。是次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增設機制處理兩地旅客互訪時消費糾紛,同時亦適用於網上購物引起的爭議。若香港或新加坡居民與對方所在地商戶發生糾紛,可返回居住地向當地的消保機構投訴,再將個案轉介至另一方機構協助處理。是次為本港首次與東南亞地區消費保障組織簽訂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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