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IT界賄選種票案 17人准保釋

【本報訊】十七名男女涉嫌在二○一六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參與賄選及種票,當中五人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及職員,他們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昨分兩案在東區法院提訊,涉及的總幹事李林昌等三被告的案件押後再訊,而涉及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等其餘十四名被告的案件將轉介區院聽取答辯,各被告都獲准保釋候訊。

5被告為的總幹事及職員

首宗案件的三名被告,包括的總幹事李林昌(四十七歲)、會員陳俊成(六十歲)及陳俊成的女兒陳曉彤(三十一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一千港元利益予他人罪。陳氏父女另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一千港元利益罪。該三各被告毋須答辯,准保釋至十一月一日等諮詢法律意見再訊。

第二宗案件的十四名被告,包括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五十二歲)、副秘書長楊耀鴻(三十三歲)、文員潘秀芳(五十一歲)、財務總監王宣麗(四十四歲)及幹事雷亞福(四十五歲),而雷的三名妹妹雷偉芳(三十九歲,會計文員)、雷麗芳(四十二歲,主婦)、雷麗梅(四十五歲,收銀員)、兒子雷敬賢(二十三歲,學生)及親友陳琪南(四十八歲,建築工人)亦涉案。餘下四名被告同為與雷敬賢的朋友,即陳永鏗(二十二歲,學生)、郭家健(二十二歲,學生)、林澤謙(二十二歲,學生)及吳嘉浩(二十一歲,髮型屋助理)。該十四名被告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等共十四項罪,他們准保釋至九月二十六日轉介往區院答辯。

案件編號:ESCC 2067,206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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