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及公眾填料費勁加
根據指引,承辦價值一百萬元或以上工程合約的承建商須向環保署開立專戶,運送建築廢料到政府公眾填料接收設施;一百萬元以下者亦可開設戶口,或聘請合資格承辦商處理,而公眾填料費、堆填費及篩選分類費均於一七年時曾大幅加價,堆填費和公眾填料費加幅達六成。
「小型工程真係無王管,啲人簡單屋企幾萬蚊裝修吓,真係唔會又搵泥頭車又搵泥夾,仲要下下走去屯門、將軍澳。」香港泥頭車協會總幹事陳三才認為,政府的強制規管門檻太高,市民進行小型家居裝修後處理廢物多有不便,建議於各區設置社區廢物回收站,收集小型工程的建築廢料,當廢料儲存至一定分量,如達到十噸時,再一次過運往公眾填料接收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