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退休後,於○七至一一年間處理逾一億元的非法外圍賭注,更把家人、親戚和舊下屬等牽扯入內,利用他們的銀行戶口收發外圍款項。退休警長早前已承認收受賭注及洗黑錢共八罪,昨在區院被判監四十五個月,其胞弟、姪兒、妻舅及前下屬四人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分別判監三十一至四十二個月。
五名被告依次為於九四年退休的前警長蘇永耀(七十一歲)、其弟蘇永華(六十六歲)、其姪兒蘇國忠(四十七歲)、其妻舅盧志強(六十歲),以及其前下屬退休警員曾國偉(六十二歲)。首被告的妻子、女兒及姪女涉嫌洗黑錢獲分案處理,她們結果獲判無罪。
法官判刑時指,五名被告由被捕至落案被起訴經歷了數年,期間一度獲警方容許取回保釋金無條件釋放,之後再次被捕和被控,他們在案件延誤中所受煎熬須受正視,故各人可獲酌量減刑。
另外,控方申請充公各被告資產,法庭押後至十一月四日處理,讓控辯雙方交換文件及磋商。第四被告盧志強表示擔心他名下跟家人同住的單位會被充公。
案情顯示,警方留意到五名被告的銀行戶口常有大量存款提款,在馬季期間尤其活躍。一一年七月六日,警方搜查首被告單位,搜出一批外圍波纜及馬纜的紀錄,以及本案其他被告的戶口存摺及提款卡。在涉案的七個銀行戶口中,兩個屬於首被告,兩個屬於次被告,餘下三個戶口則屬於其餘三名被告。七個戶口於○七至一一年間,處理的提存金額共逾一億元。
案件編號:DCCC 27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