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無通報失選民登記冊 私隱署調查報告斥違例

【本報訊】選舉事務處早前被揭遺失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葵青區偉盈票站的選民登記冊,一直沒有向外通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昨發表事故調查報告,批選舉處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示處方糾正,以防止違規情況再發生。

期間曾處理兩次補選

私隱署調查結果指出,選舉處無採取所有合理而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有關登記冊內已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受到保障而不致遺失,雖然《私隱條例》無規定處方須向私隱專員及受影響人士通報資料外洩事故,但私隱專員認為,事件涉及獨特而敏感的個人資料,處方應可在更早時間通報。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遺失並搜尋有關登記冊期間,處方仍需要處理兩次補選,或因負責人員工時過長、缺乏資源和相關經驗,又或無受足夠的培訓等,導致人為錯誤,《私隱條例》的資料保安原則明確規定「尤其須考慮」的事項包括有關人員的「良好操守、審慎態度及辦事能力」,但機構未有重視,處方當初應確保有關人員具備應有態度及能力,防止或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令個人資料受稱職的人士所保障。

選舉處回覆指,會仔細研究及跟進私隱專員公署提出的建議,亦會跟進選舉管理委員會七月就事件發表獨立調查報告的各項建議措施,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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