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二期「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將於本月底截止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特別計劃」的目標是善用非政府機構的土地,為社會提供更多社福設施,然而現時社福機構用地上的建築物都未能地盡其用,認為要解決住房問題,須多管齊下,如「特別計劃」能夠「一地多用」,不但可處理社福設施不足的問題,亦能紓緩住屋壓力,可謂一石二鳥。
羅致光昨日發表網誌,提到「特別計劃」的三個可供住宿選項,包括發展非牟利長者住屋計劃,在有安老服務的建築物上興建長者住屋;青年宿舍計劃;以及過渡性社會房屋。就過渡性社會房屋的選項,羅指現時還未有先例在重建項目中加入過渡性社會房屋,不過如「特別計劃」項目內仍有可用樓面空間,發展過渡性社會房屋可以考慮,但政策上需處理建築成本及地價問題。
他續指,財政司司長已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預留二十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現仍待運輸及房屋局擬訂具體安排及申請撥款,若時間上可配合,可能會是「特別計劃」中一地多用的選項,但因未有先例,政府暫未有既定政策處理地價問題。他指非政府機構如有意參與「特別計劃」,並在其計劃內發展過渡性社會房屋,大可先提出建議,籌劃時間或許會長一些,但仍值得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