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大刀闊斧增加房屋

本港社會深層次、結構性的矛盾十分複雜,牽涉範圍廣泛,修訂《逃犯條例》事件其實是引爆這些矛盾的導火索,特區政府必須緩解和處理,解決房屋問題則是重中之重,一定要大刀闊斧。

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公布「明日大嶼」計劃,提出填海一千七百公頃,可建最多四十萬個單位,供最多一百一十萬人居住,但是首批居民最快要到二○三二年才能入伙,遠水難救近火。

相比起來,發展商在新界擁有的可發展土地,超過一千公頃。雖然政府表示,《收回土地條例》不可以隨意運用,因為不能刻意侵犯私有產權,但條例同時賦予行政長官近乎絕對的收地權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為「公共用途」的「任何類別用途」土地,而作出公共用途的收回,可見條例是一把「尚方寶劍」。

筆者認為,政府應該立即啟動《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大量閒置農地,規劃興建公屋及居屋,相信可以在中、短期紓緩香港的土地荒,讓輪候人士看到清晰的時間表。而對於長期荒廢的農地,政府可以徵收懲罰性稅收,或按地契到期不續約而收回部分土地。

政府還應與發展商商討「土地共用計劃」,公私合營發展土地模式在香港並非新概念,沙田新市鎮便屬公私合營共同發展土地的個案,而對於新界農地「公私營合作」計劃,一些市民卻認為其有利於地產商,容易出現官商勾結的問題。因此,消除該疑慮,關鍵在於要有一個高度透明、可以受到公眾監察的機制,真正做到公平分配利益。

對於十月即將出台的施政報告,林鄭月娥表示會推出一些「大膽措施」,加強處理房屋問題。然而,解決房屋問題絕對不能一拖再拖,政府現時就應該雙管齊下,拿出大刀闊斧的勇氣,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穩定樓價,從結構上改變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