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婦人聲稱為報復丈夫「偷食」,在平安夜起一連兩日與一名無業漢性交,數日後要求與無業漢「絕交」,結果被他以公開偷歡事件為威脅,要她借出一萬元。無業漢受審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勒索罪成,裁判官斥責被告的行為令女事主活在惶恐之中,使她無法招架,這是謀殺她的靈魂,判被告入獄八個月。
控罪指,被告劉啟邦(卅七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以恫嚇方式要求卅多歲的女事主X交出一萬元。
裁判官指,被告有抑鬱症,稱案發時受病情影響,但醫生報告卻顯示他服藥後未出現焦慮和性功能衰退等副作用,故不接納其說法。此外,被告承認曾威嚇X會公開二人關係,又強調與借錢無關,這是砌詞狡辯,被告的目的明顯是要X不安並就範。裁判官接納X是可靠證人,裁定被告罪成。
控方透露被告有五項案底,但與本案不同。辯方求情則指,本案情節在同類案件中亦不算嚴重,希望法庭輕判被告,甚至緩刑,讓他重投社會,重新做人。裁判官表示,此類用性接觸紀錄勒索伴侶的行為非常嚴重,須判阻嚇刑罰以儆效尤,加上被告不認罪,令X需上庭作供憶起不快回憶,故判被告入獄八個月。
案件編號:KCCC 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