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管理不善而從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榜排名節節下跌的國泰航空,遭五名前機艙服務經理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共十七萬五千元年終酬金。案件昨首日展開審訊,申索人認為,國泰每年都會以不同名稱發放花紅,退休空服員均合資格領取,但她們退休當年卻是不獲發放,此安排既不合理又不公平。國泰代表解釋,國泰於前年面對前所未有的虧蝕,故而改發領取條件以及金額有別於花紅的特惠金,重申公司有權決定發放條件及隨時作出更改。審訊今天繼續。
五名申索人分別是董煥卿、吳麗芬、何靜儀、姚淑儀及區婉芬,約在一九八六年入職,先後於前年下半年退休。國泰代表、人事部經理何小姐在開案陳詞表示,年終酬金即是酌情發放的花紅,但是國泰所屬的集團於前年虧蝕十二億元,航空公司同年虧損更達四十三億元,故該年只發放特惠金。
對於申索人強調退休空服員獲報酬屬約定俗成,何表明不同意,指參考其他案例,國泰與員工並沒就花紅與特惠金屬同一報酬曾達成共識。申索人代表董煥卿反駁,國泰除了○一年沒作上述發放外,曾分別以最少六個不同名稱持續發放,退休空服員亦從未被列為不合資格領取的員工。她又質疑,國泰聲稱特惠金另有發放的政策,但她服務國泰三十多年,「從來無見過」。
證人之一、國泰獎勵部門主管Richard Knight表示,有關特惠金的政策是於前年十二月草擬,屬於內部指引,並非對外政策,亦沒有通知相關員工不合資格領取,但是他重申,國泰會按不同情況決定如何發放相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