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名男商人去年底組成「富貴車隊」,在清晨冒雨駕駛法拉利和林寶堅尼等超級跑車「晨操」,期間除跨過連續白線行車和在「影線」區超車外,更曾超過速度限制近一倍,最終有人因天雨路滑,駕車撞向山坡後「翻車」受傷。六人昨在粉嶺法院各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罰款三千至四千元,停牌六至十二個月,另需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六名被告依次是黃國邦(七十歲)、黃振宇(四十三歲)、莫基信(四十八歲)、彭定裕(三十七歲)、梁國強(五十二歲)和周仕佳(五十五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大埔公路危險駕駛各自的私家車。
辯方求情稱,各被告均是商人,分別經營設計和物料生意,他們當日只想趁清晨時分車輛較少,好好享受駕駛樂趣,期間他們一直順着次序駕駛,並不涉非法賽車,他們已對事件有悔意,其中彭更因路面濕滑而發生意外,自己受輕傷之餘,亦需維修受損愛車,已受額外懲罰。裁判官考慮到梁有同類案底,判他罰款四千元,停牌一年,其餘被告則各罰款三千元,停牌半年。
案情透露,上述路段的時速限制為每小時五十公里,警方當日早上約七時在附近設置多個觀察點,發現被告駕駛經過上址時超速,時速最高達九十八公里,另有被告駕駛期間曾經跨過連續白線及駛入「影線」區域「爬頭」,最終彭的車發生意外,警員掩至拘捕各人。
案件編號:FLCC 27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