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假勞換證物 警叫上司保密表證成立

長沙灣警署一名男警,於前年處理一宗拾獲價值四十二萬元勞力士手錶案件時,涉嫌以一隻黑色錶面的冒牌錶,與淺藍色錶面真錶掉包。該名警員被控盜竊罪一案昨在區院續審,事發當日的警署值日官出庭作供,他表示被告當日曾把一隻像是「朱義盛」的錶給他加簽時,他初時沒有懷疑,直至翌日上級查問後,被告才告訴他因一度遺失真錶,曾用假錶頂替,並叫他保密,他感到震驚,認為被告把市民拾獲的真錶放入腰間尼龍袋的做法如偷龍轉鳳。法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現被停職的被告周合駿(廿七歲),否認於一七年六月廿六日在長沙灣警署報案室內,偷竊一隻淺藍色錶面的Cally-Daytona的勞力士手錶,價值四十二萬五千元,而它是屬於鍾曉峰的財產。被告今天會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加簽時已覺似「朱義盛」

案發當日在長沙灣警署當值日官的警署警長馬國強供述,被告當日早上向他匯報有市民在球場附近拾獲一隻勞力士手錶,並展示已放入封套的手錶,它是黑色錶面和Daytona款式的手錶,比正常勞力士手錶輕身及質素「好差」。他在該封套上加簽,便叫被告盡快交去證物室。

值日官同日下午收到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是否有人拾獲一宗盜竊案的勞力士錶,他從新聞得知該手錶是藍色錶面,而他早上看見的是黑色錶面,且像是「朱義盛」、「好假嘅」,他不認為是同一隻錶。他也就此事詢問同事,被告此時說曾收到錶主來電,指錶主的朋友曾把錶交到警署,但交來的錶就是黑色錶面的那一隻,值日官當時並未生疑。

翌日早上,上級向值日官及被告等詢問拾獲手錶的詳情,被告會後卻向值日官說:「阿sir,我有啲嘢想同你講,不過你唔好講畀第二個人聽」,被告又說恐「冇咗份工」。被告表示市民拾獲的其實是藍色錶面的Daytona手錶,被告將該錶放入自己腰間尼龍袋繼續工作,後來發現該錶不見了,被告便拿自己的黑錶暫時頂替,被告其後尋獲真錶,並已放入封套交予證物室。值日官聽罷感到震驚,並向上級報告,他其後得知證物室內的錶並非他加簽的那一隻。值日官昨指,收到這麼貴重的財物應盡快處理,若把它放到其他地方,會有忘記處理的風險,而他的同事一般都會即時處理市民拾獲的財物。他認為被告把真錶放入腰間尼龍袋的做法「唔係好妥當」,亦有感被告如「升起」那隻錶,意即偷龍轉鳳。

案件編號:DCCC 76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