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由六月初反修例示威浪潮至今發射逾千九枚催淚彈,其中在八月五日,警方在荃灣城門道射催淚彈,部分射到明愛賽馬會荃灣服務樓旁邊,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執走彈殼交還警方,被指違法,倫批評警方說法荒謬。倫智偉指警方不應任由彈殼遺留街上,發射翌日便應主動到場檢走彈殼。
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則稱,檢起彈殼的確有構成《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無牌藏有槍械或彈藥的風險,但因為事主隨後交還警方,他無意圖收藏彈殼,故未有證據被定罪。吳建議市民報警,由警方處理彈殼,否則有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