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威嚇性營銷 健身中心四前職員待懲

【本報訊】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力高工作室(Go Goal Studios)的四名職員,被指以威嚇手段促使兩名男學生分別購入三千元及一萬八千元的健身服務,四人被海關控以合共兩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名,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在九龍城法院判他們罪成,但准他們保釋至下月五日再訊,以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求情稱,四人有「跑數」壓力才犯案,而他們事後已分別離職或轉行。

四名被告年齡廿一至廿五歲,分別是銷售員黃展澤、譚嘉希及張梓健,及健身教練區存信。黃、區及譚被控於去年三月廿四日,向周峻弘銷售三千元的健身服務時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張被控於去年四月四日向梁浩明銷售一萬八千元的健身服務時,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作威嚇性營銷行為。

官斥被告證供完全不可信

裁判官指,兩名事主均是誠實可靠證人,而周當時是入世未深的學生,在缺乏警覺性及受驚嚇下,才沒即時離開,並在客戶協議書上簽名,及相信提款卡刷卡機「撳錯掣」會令存款被提光。裁判官直斥區的證供完全不可信,區供稱周希望操練成南韓男星金鐘國的身材,故自願購買六節健身課,但周身形瘦削,只上六節健身課根本難以練出健碩身材,而且周的銀行存款僅三千七百元,不大可能願付出全部身家上健身課。

案件編號:KCCC 97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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