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雀館內合謀出千 兩內地漢囚7個月

【本報訊】兩名同日持雙程證從汕尾來港的內地漢,抵港一日後便聯袂到麻雀館「出千」,他們在不足兩小時之內已贏了賭客共兩萬元,但最終被揭破惡行。兩人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在賭博中以欺詐手段贏取金錢罪,裁判官質疑他們各自來港是為了騙港人,而他們在互相認識後,為增加成功率而聯手「出千」,但兩人在庭上堅稱只是來港旅遊。裁判官指他們持雙程證來港「合謀呃人」是加刑因素,判他們各入獄七個月。

兩名被告依次是翁木宇(四十三歲)和林財城(五十六歲),他們均報稱無業。案情指,他們於今年七月十八日晚十時到旺角一間麻雀館打牌,一個多小時後,同枱賭客發現次被告將牌放入疊好的麻雀牌堆上,首被告拿起該張牌後便食胡,賭客即時與兩名被告對質,職員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確認他們「出千」,於是報警拘捕他們,警誡下他們承認犯案。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可賠錢給兩事主,又指他們在案發前一天由汕尾來港,之後才偶然認識對方,是因一時貪心而夥同犯案,望獲輕判然後可盡快返回家鄉。

不足2小時騙2萬

裁判官卻質疑指,兩名被告或各自打算來港呃人,他們在港相識後合作,以提高成功率。辯方澄清指他們只是來港遊玩,相識後才興起騙人念頭。辯方強調本案不涉特別出千工具,也沒如「天仙局」般的高明手法。

裁判官斥被告說:「你哋持雙程證嚟港,預期你哋會合法逗留,但你哋一見面就合謀呃人!」指此屬加刑因素,加上他們在不足兩小時之內便騙去兩名事主共兩萬元,終判各入獄七個月。

案件編號:WKCC 30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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