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鋼琴女導師與較她年輕五歲的男子談姊弟戀,但兩人的戀情僅維持約半年,他們分手後更因女導師懷孕的問題而起爭執。女導師在一日之內兩次在舊愛住所外燒報紙,留下灰燼。她早前承認兩項縱火罪,案件昨在區院再訊,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指控罪嚴重和需要時間考慮判刑,把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梁菀晴(卅七歲)的感化等報告,指她於案發前數天獲知其胎兒成長有問題,「唔可以生個BB出嚟」,由於她原本想獨力湊大孩子,此事對她造成衝擊,加上她與男事主沈能基(卅二歲)分手的打擊,以及陪伴她多年的狗亦患重病,她在連番打擊下,因情緒的發洩才做了愚蠢錯事。辯方稱,被告事後已明白她的行為錯誤,她亦對親友感到愧疚,而其家人得知事件後會關心她。此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顯示,雖然被告以前有情緒問題,但她的情況已穩定,並建議她繼續接受專業治療,而被告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給予她機會。
案件編號:DCCC 10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