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警搜袋被控 港鐵職員准守行為

【本報訊】有市民於本月五日發起罷工及七區集會,終演變成多區激烈警民衝突。一名返夜班的港鐵職員當晚趕往工作地點上班時,途經大埔警署外的警方防線,他拒絕按指示繞路行走,被警方截查時又不肯出示身份證和把其背包交給警員搜查,事後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他在控辯雙方同意下,獲准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控罪獲撤銷。

控罪指,被告譚浩川(卅四歲)於八月五日在安埔里近燈柱位置阻礙正執行公務的警員。案情顯示,警方當晚在大埔警署約廿米外的安埔里設立防線,譚於晚上十時許途經上址時,要求穿過警方防線,但警員要求他繞經約二百米外的道路,他感到不滿。

警員之後聲稱懷疑譚的背包內有攻擊性武器,要求他出示身份證和要搜查其背包,警員多次警告後,他仍不合作。雙方爭持約五分鐘後,警員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他,警方搜查其背包,沒有發現可疑物品。被告事後稱自己是一時衝動,並向警方道歉。

案件編號:FLCC 37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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