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地雲滙違一手銷售例 罰款5萬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去年開售旗下大埔白石角新盤雲滙,期間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未有在成交紀錄冊內訂明提前付清樓價可獲回贈的百分比,遭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起訴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明條款罪。發展商公司昨在觀塘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五萬元。

律師:非蓄意隱瞞重要資料

案情指,被告瑞域有限公司,於去年六月就開售雲滙第一期,招標文件內訂明如買家提前付清樓價,可獲百分之三至六的現金回贈。惟於今年三月,當局發現被告公司提供的「成交紀錄冊」內,只列出「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這名稱,但就未有列出上述的百分比。

辯方律師求情指,今次是首次有發展商因違反此罪被起訴,被告公司被指遺漏的資料,其實一直以來在行內普遍都不會列出。自今次事件後,銷監局已就列出有關資料的要求發出進一步指引,顯示當局都認同業界或對法例有誤解。律師強調被告並非蓄意隱瞞重要資料,只是有所遺漏,公司承認責任,亦即時作出補救措施,將所有法例訂明要披露的資料放上網供公眾查閱。

案件編號:KTS 934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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