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龍心罰款五千 前女友判感化

【本報訊】網絡紅人「龍心」林克霖及其前女友鄭芷琪,去年十月為了拍片,在東涌一間中學門外,要求校長批准他們在校內辦講座遭拒,他們起哄並阻礙學生進校,鄭更捉着一名學生的手。兩人被裁定遊蕩罪成,鄭被判一項襲擊罪成,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本案涉及的暴力程度相當低,判鄭感化十二個月,林則罰款五千元。

女被告親友罵龍心無恥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鄭芷琪(廿歲)於去年九月開始與林拍拖,她曾因深愛着林,故林「叫佢做乜就跟」,才會犯案。感化官認為她是簡單的人,現已深感後悔,明白要重新開始,將於九月重新讀書。

辯方隨後為男被告林克霖(四十一歲)求情,期間鄭的親友不時搖頭,更有人輕聲罵林:「無恥!」辯方指,林同意案發時是想拍片,但不是為賺錢,他自知不對,已將上載頻道關閉,不會重犯。此外,報告不建議判他社服令,辯方解釋林已腳踏實地工作,任職貨車司機,工時甚長,希望可繼續賺錢供樓維持生計,又指案件曾因鄭的緣故而拖延至今,令他承受更大壓力,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案件編號:WKCC 442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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