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喬裝混入示威群眾 學者指若挑撥暴力才是犯法

【本報訊】警方近日的執法行動引起爭議,包括本周日(11日)在銅鑼灣派喬裝警員混入示威者中,又被指將棍狀物放入示威者的背囊中疑插贓嫁禍。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警方在示威活動派警員喬裝本身不是問題,但期間如有挑撥暴力行為就是犯法;又指警方一定要在被捕人士知情下,才可觸碰或搜查被捕人士的個人物品。

被捕者疑遭打到腦出血

張達明昨日表示,對於有傳媒拍到有警員在銅鑼灣拘捕示威者後,將棍狀物品放入被捕人士背包,有插贓嫁禍嫌疑,認為未能憑片段斷定,但強調一定要在被捕人士知情下,才可觸碰或搜查被捕人士的個人物品。至於警員周日在港鐵太古站近距離向示威者發射胡椒球,他認為警方有足夠時間作出警告,批評警員無去識別受攻擊人士是否有犯事,只是無差別使用武力。

有自稱是該名被插贓嫁禍示威者的母親稱,兒子於被捕時雙手遭反綁,且沒有受傷,但被捕後則「被打到腦出血」,要求警方解釋;警方則指不掌握該名被捕人士的傷勢;又指警員當時只是將被捕人士手上的竹枝放回其背囊中,做法不完美,但可接受,警方亦會作出改善。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在記者會表示,市民近日對警員「好有情緒」,影響日常執法工作。他舉例指,在大埔太和邨處理一宗自殺案時,有居民質疑警方行動,他們按動電梯不同樓層,以阻止警員上樓,甚至包圍警車。

謝又指,警員接報處理一宗爆竊案,警車途經港鐵上水站時遭人投擲水彈;處理一宗倒斃案件而需調查閉路電視片段時,遭居民阻撓,即使出示委任證仍無用,相關調查工作需暫停。謝指,以上情況只會影響緊急服務提供,如因部分市民不滿而阻警方工作,會影響真正有需要的人。

被問到是否「怪責」市民破壞警民關係,謝稱並非怪責,只是希望在警方執法時市民可合作與體諒,並明白過去兩個月市民對警方處理大型活動時手法有落差及有意見,會就個別事件及政策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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