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幼苗被毀 家長有責

在網上聽到一個故事。有位少女參與反對派遊行示威,起初有所顧忌,只是跟大隊行行企企,不敢稍越雷池一步。後來朋友告訴她,不必顧忌,萬一出事,律師團隊會幫助。少女於是放膽衝擊,結果被警方拘捕。然而,當她撥通律師電話後,對方竟告訴她,對不起,你不在我們的名單之內。

這大概是真人真事。不少年輕人參與遊行示威,本來只是抱着趁熱鬧的心態,只因受到反對派唆擺和反中亂港傳媒荼毒,以及豬朋狗友慫恿,才會愈陷愈深,終於淪為暴徒。

當然,暴徒也有等級之分。高等的可獲美英等外部勢力直接保護,甚至成為座上客,沒有後顧之憂;中等的即使不能獲得美英直接保護,也可以獲得金錢和物質資助,以及法律團隊支援;低等的則沒有這些待遇,只能食自己,而且刑責自負。最可憐的也就是這種低等暴徒,他們以為自己是為了理想,是在爭取公義,其實他們根本不知公義為何物,也不知違法亂紀將會付出甚麼代價,更不知自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難怪古人說,誤人子弟,罪大惡極。反對派利用部分年輕人的幼稚無知,將他們當作政治炮灰,心腸歹毒,令人齒冷。更可悲的是,有些家長不但沒有教導子女遠離暴力,反而把子女引向邪路。日前有批家長發起所謂「守護孩子未來」親子集會及遊行,聲稱警方使用武力「超乎想像」,擔心子女日後生活處處受壓,因此要「企出嚟保護小朋友」。這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他們不是在保護小朋友,而是在摧毀幼苗。難道他們都是選擇性失明,看不見暴徒到處搗亂破壞?難道他們希望自己的子女日後也成為暴徒?

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一代年輕人被毀,反對派有責任,港府有責任,學校有責任,社會有責任,家長更有責任。這是香港的宿命,也是港人的共業,所有人都必須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