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精神病紀錄的單親爸爸,因不滿十四歲兒子逃學及經常夜歸家,對兒子揮拳打臉之餘,又用吸塵機金屬吸管棒打兒子至少八次,令兒子事後留院醫治接近兩星期。
該名單親爸爸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損害罪,裁判官直言事主傷勢不輕,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九日,等候索取感化官報告及事主的福利報告始判刑,被告繼續獲准保釋候判。
涉案吳姓父親(五十二歲)報稱無業,過往有一次暴力相關案底,他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他於石硤尾白田邨住所,兩度故意襲擊當時十四歲的兒子,導致兒子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被告求情時透露,兒子現時既無返學,也沒有工作,於姑姐家中寄居,每逢周六和周日,兒子都跟隨祖母回家探望他,兒子已再無向他發脾氣,近日他與兒子見面,亦有叮囑兒子:「依家出面咁亂,唔好出街」。
被告指他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事後他已按醫生指示準時食藥,並有社工跟進他的個案。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事主在家中客廳用手機跟女友及友人WhatsApp傾偈期間,被告突然現身責罵事主逃學及經常不回家,事主返睡房迴避,但被告追入睡房,揮拳打事主的臉,事主阻擋,被告再用吸塵機金屬吸管棒打事主的左大腿、左手臂及肩膊等位置合共至少八次,事主喊着叫被告停手。同日晚上十時,事主報警,由於被告情緒不穩,他及事主均送院治理。
被告警誡下承認向事主動武,原因是事主已逃學兩星期及經常夜歸家。事主留院十二天,醫生證實事主的手肘、手臂、大腿及小腿分別有紅斑、觸痛及擦傷。
案件編號:WKCC 7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