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性侵9歲男童 失婚廚師候懲

【本報訊】自稱「孫悟空」的失婚廚師,藉詞為一名在公園認識的九歲男童取回手機,誘使男童拍攝不雅影片,再以藉口多次與男童肛交。該廚師今年四月在裁判法院已承認兩項與未滿十六歲男性同性肛交及四項非禮罪,其案件轉交高院判刑。

法官昨日在聽取辯方求情後,下令為案中男童索取創傷評估報告,並且為被告索取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至九月四日判刑,被告則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顯示,事主V於○八年中出生,案發時九歲。去年二月,V在觀龍樓附近一公園認識自稱「孫悟空」的被告施榮通(卅九歲)。去年四月初,V遺失手機,被告對V說,有人拿了V的手機,並代拿去手機的人轉告,如果V想取回手機,就要讓被告拍攝V的下體五分鐘,供對方觀看。V於是便跟隨被告到他於皇后大道西的住所,讓被告用手機拍攝陽具與肛門。

求情指自小內向常被欺凌

數天後,被告再約V出來見面。V到達後,被告指V遲到,要V受罰再拍片。V跟被告到西區一間體育館內的傷殘人士廁所,讓被告拍攝陽具與肛門,被告乘機撫摸V的陽具,被告向V聲稱,是取去V手機那人逼他這樣做。被告事後稱會跟對方取回手機,但沒有下文。被告於去年四月十五日又再以V見面遲到作藉口,帶V到石塘咀某傷殘公廁非禮V和拍攝猥褻影片。一星期後,被告再在另一公廁以相同手法侵犯V,更嘗試與V肛交,但因V叫痛而停止。去年五月六日,被告帶V回家,與V肛交並拍片。

被告於去年五月廿四日在公園被警方拘捕。他被捕後向警方堅稱,是另一名十三歲男童聲稱拿了V的手機,然後指使他這樣做,但警方找到該男童後,在其手機找不到任何與V手機有關的內容。

辯方昨求情表示,被告廿一歲結婚,至廿八歲離婚,他自小內向,童年時常被同學欺凌,令他長大後愛與不同齡的朋友交往。辯方承認本案嚴重,但因被告認罪,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 HCCC 144/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