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嶺回收中心二期營運獲批年處理11萬噸廚餘

【本報訊】港府於北區沙嶺興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環境保護署昨公布已批出相關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該期回收中心預計在二○二二年啟用,預計每年可避免排放約六萬七千公噸的溫室氣體,以及每年可減少約十一萬公噸運往堆填區棄置的廚餘。

轉化再生能源 料3年後啟用

環保署昨表示經過公開招標程序後,回收中心第二期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由AJA聯營(AJA Joint Venture)成功投得,合約包括十五年的營運期。環保署發言人指出,將大量廚餘棄置於堆填區的做法並不符合環保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亦耗用堆填區的有限空間。當局需要發展現代化的回收中心,把廚餘源頭分類,循環再造成有用資源,轉廢為能。當中心啟用後,可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發電,以及減少棄置於堆填區的有機廢物。

回收中心第二期位於北區沙嶺,佔地約二點五公頃。該設施每天可處理三百公噸廚餘,並會產生生物氣,作為可再生能源,除供應該中心的電力及熱能需要外,剩餘的生物氣將用作生產煤氣,或經發電後把電力輸送至電力公司的電網。另外,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年會產生約一萬公噸堆肥,部分堆肥將預留給政府部門、農友和市民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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