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六(10日)尖沙咀發生警民衝突期間,警方拘捕一名在場的白衣女子,指她涉嫌用雷射筆照向一名警員的眼睛,使該名警員眼痛和流眼淚。她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但因女被告目前身體不適留醫,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訊,期間被告還押警方看管,若她可以提早出院,便會盡快帶她到法庭應訊。
女被告郭麗芬(二十八歲),報稱任職空中服務員。控罪指,她於今年八月十日,在尖沙咀彌敦道和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警員朱冠強。
此外,保安員張漢東(二十五歲)和音響技術員姚子浩(二十二歲)前日在港鐵黃埔站內,涉嫌分別管有爆炸品、襲警和橡筋造的發射器,分別被控襲警、管有爆炸品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共三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張因不適留院,還押至本周五以待出院。姚出庭應訊,他則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十月八日再訊,以等待警方繼續調查。
控罪指,張於今年八月十一日,在港鐵黃埔站內襲擊警員盧振業,以及管有屬爆炸品的硝酸鉀和糖。姚則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自製發射器。
案件編號:KCCC 2112、21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