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酷熱天氣工作,孤立無援「收買人命」!上月中一名康文署員工獨自巡視後,疑中暑並失救致死,揭示有政府部門員工戶外工作「獨行制」危機。有康文署外判清潔工需獨力清潔兩個小型公園及一個籃球場,炎夏欠缺裝備,只自備藥油返工;食環署外判工在防中暑上同樣「零裝備」。有工會踢爆康文署拒絕實施雙人制,過去發生多宗工人遇事失救慘劇,而食環署在酷熱工作下的指引並不清晰,較內地更落後。
「自己拎定藥油,有咩事都係自己搞掂。」三級康樂助理員在沙田亞公角籃球場外暈倒失救事件,同於上址工作、年過六旬的清潔工亦有所聞,他獨自負責上址遊樂場、籃球場及附近休憩處共三個場地的清潔工作,記者採訪當日氣溫高達三十八點六度(攝氏‧下同),他指已做好多重防中暑措施,包括自備藥油、闊邊帽及大量飲用水等。惟該處人煙稀少,遊樂場中午時段空無一人,三個場地均無洗手間或飲水機,「得我一個做到,係好辛苦。」
同區的崗背街休憩花園,中午時有一名清潔工在打掃籃球場落葉,期間陽光熾烈,他僅戴鴨舌帽工作。另外,食環署的外判工亦需長時間戶外工作,一隊外判洗街隊在荃灣大河道行人路工作,氣溫逾三十五度的環境下,工人並無防暑裝備,負責操作噴槍的工人連帽亦欠奉,工作時汗流浹背。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遭遇意外(包括中暑)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補償責任;而《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亦要求僱主必須在可行的範圍內,採取應有措施以預防僱員中暑,若違反,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半年。
然而,一六至一八年勞工處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共有八十二宗,今年首半年亦有四宗,而該處過去三年就違反相關規例僅提出一宗檢控,案件經審訊後被撤銷。
政府公園遊樂場管理員工會主席周玲華承認,工人單獨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有中暑危機而求助無援,工會爭取實行「孖咇」制逾七年,惟近期與康文署開會後仍被署方拒絕實行,除了有關員工疑中暑後失救外,數年前更有女員工在摩士公園山坡獨自工作時暈倒至放工時間才尋回,惜已返魂乏術,「警察喺發生殺警事件後都即刻孖咇制,我哋唔係超人,真係死咗都冇人知!」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就指,該署外判商需有合約列明要為工人提供防中暑裝備,惟不少公司未跟從,如清潔工只獲鴨舌帽,未有提供闊邊帽,要工友自費購買。李直斥,內地多個城市已清楚列明在何種氣溫下,工人需要暫停戶外工作,反觀香港僅得模棱兩可的指引,應認真檢討及改善。
「工人戶外工作中暑而死亡呢種事,從來唔應該發生喺香港呢個咁富庶嘅地方!」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兆平指,政府需加強惡劣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指引保障工人,針對外判工人的安全,政府作為最後老闆是責無旁貸;至於沿用多年的單人巡邏制,長遠可先推行在偏遠地方實施二人制,萬一遇事亦有人照應。
康文署發言人指,一名三級康樂助理員不幸於七月十八日在亞公角籃球場外的巴士站暈倒,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有待法醫報告。而過去三年並無員工在工作場地因中暑或受傷導致死亡的個案,各分區辦事處會因應區內場地的數量、位置及環境等實際情況安排適當人手處理相關工作。
食環署發言人指,署方參照勞工處指引,制訂於酷熱天氣警告下工作的安全指引。新合約條文訂明,未能向員工提供足夠飲用水的承辦商的違規情況為嚴重失責行為,署方可在毋須事先警告下向違反者發出嚴重失責通知書。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