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兄長、退休律師方曼生,在二十多年前執業時因其律師行疏忽,令一名客戶準備賣樓時未能取得銀行按揭貸款,方遂以個人名義借出九十五萬元協助雙方交易,但交易最終未能成事。方多年後更興訟向買賣雙方追討欠款,要求法庭下令賣家出售該單位還款,在訴訟期間把涉案單位「釘契」。高院於今年五月已裁定方敗訴。案件昨日再次提訊,法官下令注銷方在涉案單位的按揭押記令。
原告方曼生,三名被告依次是物業賣家陸文樂、其姊陸玉嫻及姊夫尹永森。原告方在興訟後已放棄向次被告和第三被告申索,但他們夫婦曾經還了部分款項給方,他們聲稱與方的貸款協議非法和無效,向方提出反申索,要求方退回款項。
法官雖然在五月的判決中駁回他們的反申索,但昨日在聽取其律師陳詞後,下令代表他們的法律援助署就他們的反申索支付訟費予方。
案件編號:HCMP 19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