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紀曉波作擔保案 原告中止追討

【本報訊】一間財務公司於本周三(7日)入稟高院,聲稱被香港上市公司榮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殷劍波拖欠一億九千六百多萬元貸款,並指台灣女星吳佩慈的富商男友紀曉波是該筆貸款的擔保人,因此同時向殷、紀兩人追討。案件至昨日有新進展,原告中新金財務有限公司昨日向法院提交文件,中止對紀的追討。另外,有消息指,紀的貸款擔保人身份已經中止。

按原告在入稟狀中指,殷劍波於去年三月廿二日與原告訂立貸款協議,向原告借款二億元,並承諾在六個月內還清欠款,貸款會在殷借錢後三個月起計算利息。原告於去年三月廿六日借款給殷,因此還款到期日是去年九月廿六日,但殷到去年十一月才還了二千萬元給原告。今年三月八日,殷再跟原告簽訂承諾書,承諾會在三月廿五日還清欠債,但殷之後無再還款。截至原告入稟時,欠款本金加利息共一億九千六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 1427/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