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宵入油,Benz男畀完陰司紙即走。踏入俗稱「鬼月」的農曆七月,土瓜灣一加油站,一名中年漢昨凌晨駕乘平治房車抵達,要求「打爆油缸」,職員加油後收取約一千三百元,司機遞過三張「大牛」後隨即絕塵而去,職員回過神來始知收到的全是冥鈔。警方將案件列作詐騙,不排除涉事平治所掛的為假車牌,目前正翻查相關「天眼」片段,追緝涉案男子歸案。
昨凌晨二時許,一名中年男子駕駛藍色平治房車,駛至馬頭圍道一六三號一加油站,向職員要求把油缸注滿。職員按指示為平治注滿七十九點五九公升油後,向司機收取一千三百八十四元。現場消息指,司機爽快地掏出三張印有「伍佰圓」字樣的鈔票付款,職員接過「大牛」未及反應,司機卻二話不說踩油加速駛走。職員大惑不解,未幾檢視手中紙幣時,赫然發現全是冥府銀行陰司紙,懷疑受騙,慌忙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趕至,在附近一帶兜截可疑車輛,惜無發現。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列作詐騙,事後檢走陰司紙調查,初步不排除有人在房車掛上假車牌犯案,目前正翻查油站閉路電視片段,追緝涉案男子歸案,並追查他是否涉及其他同類騙案,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運輸署資料顯示,涉事平治於二○○一年出廠,翌年由一名姓葉男子首次登記,車主報住黃大仙區,當時車價約九十一萬元。
蜆殼公司發言人指,昨凌晨有車輛於蜆殼馬頭圍道油站入油後使用假鈔付款,事件發生後已按程序報警處理。
根據本港法例,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騙(不論所作欺騙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導致該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獲得利益;或該進行誘使的人以外的任何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則該進行誘使的人即屬犯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