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狂射催淚彈 屋苑投訴促道歉

【本報訊】警方近月處理反修例示威時頻密施放大量催淚彈,被形容為「放題」,部分更誤進民居,皇后大道西怡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日前便去信投訴警察課,指警方於本月四日晚上最少將三枚催淚彈射進該屋苑範圍,危害居民健康,要求警方作書面解釋及道歉。

香港大學理學院講師麥嘉慧昨於電台節目表示,催淚彈的成分CS屬複雜化學結構,當接觸到皮膚和身體有黏膜的地方如眼睛,有機會刺激中央神經系統,一般低劑量吸入會令人咳嗽,或持續幾小時或一日內有鼻水增多、胸口痛的情況。

過期彈加熱 或釋山埃毒氣

當長期重複吸入低劑量的有毒氣體,或於短時間內吸入高劑量的有毒氣體,有機會產生更嚴重的身體反應,例如皮膚起水泡等。

對於警方於民居頻密施放催淚彈,市民如何自保?麥指,住戶應關好門窗,身處現場人士應穿着長袖衫和長褲蓋住皮膚,一旦接觸到催淚氣體,應使用生理鹽水及清水清潔受影響位置。至於警方近來被質疑曾使用過期催淚彈,麥稱,過期催淚彈加熱後,不排除會釋出山埃等有毒氣體。

警方昨在例行記者會上亦被問及近期曾否施放過期催淚彈,代表指手上暫時未有資料,不過會向上級反映,並進行檢查,以作出相應安排,強調警隊會按既定程序及指引,不希望對人體構成安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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