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累12案甩轆 執法穿窿 兩宗撤控 炮製不公

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的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後,該「萬能key」控罪即被廢武功。截至上周五,律政司處理共約十二宗與「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有關而受該判決影響的法庭案件,其中兩宗需停止檢控,控罪因而被撤銷,其餘案件則需不提證據起訴或更改控罪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律政司長久以來「拖拖拉拉不作為」,一直無檢討有關罪行,才「搞出個大頭佛唔知點收科」,有被告更因而脫罪,對案中受害人不公平,炮轟責任全在律政司身上。

自終院今年四月四日下判決,截至本月二日,律政司處理約十二宗與該罪有關而受影響的法庭案件,其中九宗案件的法律程序已經完成,另外三宗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

檢討「拖拖拉拉不作為」

根據律政司回覆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該十二宗案件中,律政司持續覆核兩宗已展開檢控工作的個案,認為有關證據不足以確保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因此停止檢控,控罪被撤銷;另有兩宗案件控方不提證據起訴,但向法庭申請頒令,命令被告人簽保守行為,申請最終獲法庭批准。

另有六宗案件,控方申請修訂部分控罪,改以其他控罪繼續進行檢控;兩宗案件控方申請撤回「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但就案中其餘控罪繼續進行檢控,不過,其中一宗案件因證人後來拒絕出庭,控方遂不提證據起訴餘下控罪,控罪被撤銷。

律政司文件中指,針對終院有關判決帶來的影響,保安局正與相關部門積極研究有關罪行的修例工作,律政司亦一直與執法部門緊密聯繫,以確保所有可能受判決影響的案件得到適當處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指出,以往多種罪行包括以手機偷拍裙底等,均使用同一條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作出檢控,做法被立法會及社會詬病已久,一直要求律政司檢討,惟律政司「拖拖拉拉不作為」,直至終院判決後,有案件要改控罪、有案件更因「改唔到」而需撤控,對案中受害人並不公道,「責任完全響律政司度,因為佢不作為同不與時並進」。

訂窺淫罪堵漏刻不容緩

陳又指,據他了解,本年度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原定討論更新相關法例或訂立窺淫罪的政策方向,再展開公眾諮詢,惟因《逃犯條例》修訂風波令會議未能召開,冀政府在復會後,盡快向委員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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