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民衝突三被告需守宵禁令

【本報訊】全港多區在本周一爆發警民衝突,其中三名在當日被捕的市民分別被控在黃大仙參與暴動、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在深水埗阻差辦公等罪。三人昨被帶到法院提訊,暫時均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期間要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而三人的案件均押後至十月二日再訊。

三十二歲的包裝設計師李澤霖,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罪,在觀塘法院提訊。李昨出庭時,兩邊臉上都貼有大塊紗布,右手有包紮。裁判官查問他如何受傷,其律師回覆指是在被拘捕時弄傷的,他獲准以五千元保釋。控方指,八月五日下午三時,約三百人在黃大仙龍翔道堵路,李向警方投擲頭盔並揮舞雨傘,更拾起警方投出的催淚彈,企圖將其擲回警察防線,被警員衝前拘捕。

三十八歲地產代理蘇廣達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八月五日,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藏有一把卡片刀、一把多用途刀及一把剪刀,以及於八月六日,於秀茂坪警署內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會面紀錄。蘇在觀塘法院提訊,控方反對讓他保釋,指控罪嚴重,但他獲准以二千元保釋。

控方指,警察當晚約八時在街上認為蘇表現鬼祟而截查,在他的袋內搜出控罪中的物品。之後再在他家中搜出十多把開信刀、十多把鎖匙刀及五十把袋口刀、五十二把剪刀、一支氣槍、一個鐵錘、一個頭盔及一塊磚等。辯方投訴警方無及時通知蘇要提堂,令他要匆忙找律師,又指他的住所就在秀茂坪宿舍附近,當時他正在返家途中。

夜更清潔工被控阻差辦公

四十九歲夜更清潔工何永隆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在九龍城法院提訊。他獲准以一千元保釋。雖然他聲稱守宵禁令勢必使他失去工作、經濟陷入困難和無力交租,但裁判官仍要他在保釋期間守宵禁令。

據了解,八月五日有示威者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附近堵路,其中一人尤其激動和不停大叫,警員行向該人時,何站到兩人中間,張開雙臂擋着警員和大叫:「快啲走啦!」

案件編號:KTCC 1513,1511 KCCC 20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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