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收到七警案五人上訴通知

【本報訊】七名警務人員於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被指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其後遭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警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一致裁定駁回其中五人的定罪上訴,但獲酌量減刑,五人刑期改為介乎十五至十八個月之間。日前,五名警員再提出上訴,律政司證實前日已收到五人的上訴通知。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指,收到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提出上訴的動議通知,要求上訴法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

涉及此案的人士包括案發時任警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及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但劉興沛及黃偉豪早前上訴得直,黃祖成、劉卓毅刑期獲減至十八個月,陳少丹減至十六個月,白榮斌和關嘉豪減至十五個月,各人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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