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俏江南買家 要求執行內地裁決 下令大S家姑付11億

【本報訊】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South Beauty)創始人、台灣藝人「大S」徐熙媛的家姑張蘭,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與買家出現糾紛,雙方近年在中港兩地打官司和進行仲裁程序。買方於上星期入稟香港高院原訟庭,聲稱在北京仲裁後於今年四月取得兩個部分判決,現引用《仲裁條例》,要求原訟庭強制執行內地的裁決,下令張蘭支付合共逾十一億元給買方。

入稟高院 引用《仲裁條例》

申請人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td(甜蜜生活美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分兩宗案件入稟高院,並引用《仲裁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九十二(一)條,要求原訟庭強制執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總會在今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兩個部分裁決。

第一宗案件的兩名答辯人依次是張蘭及 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申請人要求原訟庭下令兩名答辯人立即支付五千零四十三萬美元(約三億九千萬港元)給申請人,並向答辯人追討每年四點七五厘的利息,利息由今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計算,直至付清該筆款項為止。

而第二宗案件的三名答辯人則依次是張蘭、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 和 Qiao Jiang Lan Development Limited(前稱South Beauty Development Limited)。申請人要求原訟庭下令三名答辯人立即支付九千二百零九萬美元(約七億二千萬港元)給申請人。

原告在本案同樣向答辯人追討每年四點七五厘的利息,並由今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計算至付清款項止。

案件編號:HCCT 35,3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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