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酒辦失職,商戶違規賣酒無王管!禁售酒精類飲品予未成年人士的法例實施逾八個月,但不少商戶未遵循法例,本報記者日前聯同未成年人士進行實測,輕易於多間便利店、超市及食肆購買酒精類飲品,期間並無店員查問。違規個案比比皆是,惟控煙酒辦巡查逾八千次,竟只有一宗檢控個案。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均炮轟部門卸責「Hea做」,令人質疑新例形同虛設,促當局加強打擊。
《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去年十一月底生效,禁止所有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無論過程有否涉及付款,而沒有商業意圖的家庭聚會或社交活動則可獲豁免。在法例要求下,所有零售商皆不能向未成年人士售賣酒精類飲品,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然而禁令實施至今,未成年人士仍然能輕易在不同商戶買酒。
本報日前邀請兩名分別為十六及十五歲的中學生Kenny及Grace(化名),於沙田區及油尖旺區的食肆及零售商店實測買酒,結果成功於一家便利店、兩家超級市場及一家食肆成功購買,過程中無人過問或阻止。
Grace首先到沙田一間便利店,選取啤酒後走到櫃台付款,店員為她結帳時並無詢問年齡及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不消數秒已成功買酒。及後二人轉到附近超市繼續測試,並到櫃台付款,同樣在沒有被查核年齡的情況下買酒。另外,在區內另一家超市,Kenny嘗試使用自助付款機買酒,貨品以自助付款機掃描後,螢幕上方顯示該貨品為限制貨品,需於店員協助下購買的字樣,此時有店員察覺情況,卻沒有要求Kenny出示身份證,而是直接協助他完成付款程序。
二人其後到油尖旺區一家日式放題店實測,該店標榜食物及飲料任點,其中包括酒精類飲品。二人入座前先詢問店員是否有啤酒提供及是否任飲,店員未有查問他們是否已成年,僅回覆可以便領二人入席。用餐期間Kenny多次到雪櫃取酒並飲用,亦沒有店員阻止。
衞生署提供數字顯示,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當局合共作出八千一百多次巡查,而截至五月三十一日,接獲三十八宗有關懷疑在業務過程中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酒類的投訴。控煙酒辦公室僅就違例賣酒予十八歲以下人士作出一次檢控。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雖理解政策實施初期或會提供「蜜月期」,但政策實施大半年卻只得一宗檢控並不合理,難免令人質疑禁令形同虛設。對於過去屢揭商戶違例賣酒,劉認為反映有關員工警覺性不足致「睇漏眼」,建議商戶加強員工培訓,政府亦應加強宣傳及執法以堵塞漏洞。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亦認為檢控數字過低,指過去多間傳媒及議員實測顯示有大量違規個案,惟控煙酒辦相關部門卻沒有嚴肅跟進,變相鼓勵商戶違規。陳又指,部門於新法實施初期更應嚴厲打擊違法個案,以讓商戶提高警覺。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控煙酒督察會在接獲情報或投訴後進行巡查及採取執法行動,亦會主動到當面分發的地點進行合規巡查,若發現懷疑違規個案,會作跟進。
有涉事超市發言人回覆指十分關注並正積極了解事件,並會加強內部培訓,以進一步提醒員工遵守有關指引。而涉事便利店發言人亦指一向重視青少年的健康,店舖已執行拒絕售賣酒精飲品給予未成年人士的政策,並就懷疑個案,向購買酒精飲品人士作出提示,且會進一步了解情況,提升店舖的執行力。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