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已婚同性伴侶可合併報稅

【本報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不滿其同性婚姻伴侶不能享有公務員家人福利,以及跟他共同評稅而提出司法覆核,終審庭早前裁定梁上訴得直。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昨在Facebook指,收到稅務局通知,已按法院決定開放給海外已婚的同志伴侶合併報稅,稅務局並會在稍後時間,要求報稅人提供結婚證明。

稅務局:已更新系統

稅務局發言人指,上月十日更新「稅務易」系統,讓在海外締結有效同性婚姻的納稅人,可透過「稅務易」填報個別人士報稅表。

稅務局發言人回覆查詢時並指,假若有已提交文本或電子報稅表的納稅人希望修改其配偶的資料,亦可書面或經「稅務易」向稅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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