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檢討架構 設有效通報機制

【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就選舉事務處遺失選民登記冊事件作出調查,提出多項改善措施,如徹底檢討選舉處組織架構;檢討工時;爭取永久倉存設施及引入全面倉庫指引;及使用最新資訊科技支援的保安及追蹤設備。

票站人員工時過長 倉庫管理不善

選管會主席馮驊指出,選舉處敏感度不足,「失冊」事件調查報告建議政府徹底檢討選舉處組織架構,把現時由一人兼任監督和運作的情況,改為把兩個角色分開,而政府因應選舉處部門首長要求,可考慮應否開設一職級較高的職位掌管選舉處,協助選管會檢視選舉事宜。

此外,選管會認為票站工作人員工時過長,由準備至完成點票逾二十小時,仍要負責包裝,甚至運送選舉文件。一六年選舉中投票及點票時間亦較預期長,令工時大增,建議選舉處就工作人員工時作全面檢討,如探討工作人員按交錯時間工作。

選管會又指出,選舉處倉庫安排及倉庫管理系統未如理想,現時選舉物資和文件需分別存放於十三個倉庫,部分距離選舉處辦公室遙遠,且各倉庫租期不一,增添選舉處倉庫管理工作,故建議優先爭取永久倉存設施及引入全面倉庫指引,並使用最新的資訊科技支援的保安和追蹤設施。選管會又建議選舉處建立有效通報機制,以六個月作期限,選舉處亦需在限期內向公眾交代以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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