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選舉處)四月被揭遺失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葵青偉盈選區內一票站的選民登記冊,當中載有逾八千名選民個人資料,事件發生逾兩年半始被揭發。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昨公布調查報告,指事隔多時及缺乏直接證據,未能確切斷定原因,惟發現當中的程序及安排有不當不善之處。而曾聲稱未獲匯報的選舉處前總選舉主任黃思文則被發現說法與事實不符,昨日起被調離選舉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再次就事件向公眾道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選舉處失職,知情不報,亦令市民對選舉制度失去信心,必須有人為事件負責。
選管會報告指出,廉政公署於一六年立法會選舉結束後,共要求選舉處提供近五百五十本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其中於同年十月三日提出查核六本登記冊,包括今次事件中遺失的一本。選舉處其後發現共有九本登記冊無法尋回,遂於一七年三月特首選舉後成立特別隊伍全面尋找,過程中尋回七本登記冊,當中有一本被錯放中央點票站交回物資當中,另一本則於盛載選票的包裹中尋回,尚餘一本未能尋獲。
報告又指出,廉署曾於去年一月向黃思文發出便箋,指出因應選舉處未能尋回登記冊,進一步調查與一六年十月提出查閱要求相關的案件並不可行。黃曾向下屬發出電郵要求跟進,惟前首席選舉事務主任回覆指,便箋所言的登記冊就是一直未能尋回的一本,並已於會議作出報告。故情況明顯與黃於今年四月時聲稱下屬未曾匯報的說法不相符。
黃思文在作供時解釋,處理傳媒於今年三月的查詢時,因事隔太久而記不起曾看過廉署便箋或相關電郵。而未有跟進便箋,黃就稱,因前首席選舉事務主任只在電郵中簡略報告個案,亦無人提醒事件嚴重性,自己亦未有追問,或與當時全心全意籌備去年三月的立法會補選有關。選管會報告指出,黃公開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批評黃作為部門首長,應更謹慎小心向公眾發放正確訊息。
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黃思文上月底展開年度休假,其後獲告知黃已被調職。馮續指,報告是為釐清事實,找出問題及不足從而改善,而非判斷個別公務員是否行為不當,調查及決定個別人員操守及責任並非選管會工作。聶德權昨於選管會公布調查報告後會見傳媒,表示對事件失望及遺憾,重申黃思文已正式調離選舉處,公務員事務局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責任問題。
身兼偉盈選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事件反映選舉處管理敏感資料上完全失職,既不重視登記冊牽涉的個人資料,亦沒有通知受影響選民,事後更一拖再拖,最終錯失時機。報告顯示選舉處處理選民資料過程極為不當,是「人手亂、運送亂、倉存亂、管理亂」,選舉處最高層敏感度嚴重不足、知情不報,令市民對選舉制度失去信心,強調必須有人為事件負責。